因举报现场核查不合格 天康药业GMP证书曾被收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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康谈网讯 亿帆鑫富2015年收购的安徽省天康药业有限公司曾被安徽省药监局收回过药品GMP证书。
据悉,安徽省药监局曾发通知称,该局对安徽天康药业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核查时发现,天康药业擅自改变生产工艺,在生产中擅自添加赋形剂的行为违反了《药品管理法》《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法》《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(2010年修订)》等相关规定。作出如下处理决定:收回该企业《药品GMP证书》。
资料显示,天康药业主要存在以下问题:小儿清热止咳口服液生产过程中,未经批准擅自采取麻黄草单独提取的生产工艺;妇炎康复片生产过程中,未经批准擅自加入羧甲基淀粉钠崩解剂;新生化颗粒生产过程中,用白糖代替部分红糖进行制粒;感冒灵颗粒生产过程中,未经批准擅自加入糊精、甜菊甙赋形剂;部分品种批生产记录未按实际生产操作过程记录。
天康药业拥有颗粒剂、片剂、胶囊剂、合剂(口服液)、滴丸剂等多条生产线,取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《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》(2010年版)认证。
对于天康药业违规,滁州市局作出给予警告,责令限期改正的处理决定。而天康药业整改报告中提出,公司的生产技术水平无法组织其生产、决定暂停生产上述2个品种,公司已在整改报告中做出保证暂不生产说明。2015年2月16日,安徽省药监局发还天康药业的药品GMP证书。
业内人士称,仅2014年一年,包括广东、吉林等省份的数十家制药企业因在检查中不符合药品GMP要求,而被收回药品GMP证书。而被收回的原因有中西药生产交替共线、编造虚假检验报告、中药材霉变、涉嫌生产假冒中药饮片、涉嫌贴牌生产中药饮片、涉嫌出借包材及生产场所等。(文/子安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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